根据省残联《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辽残联发〔2025〕8号)及《鞍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鞍残发〔2023〕14号)文件精神,鞍山市残联组织各县(市)区残联开展了鞍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工作,经机构自愿申请、县(市)区残联审核、评审组现场评估,拟确定海城市中医院等3家机构为鞍山市第二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(公示期5天)。
公示期内,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请书面形式向市残联反映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。
联系电话:0412-5530962
联系地址: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16甲
附:鞍山市第二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名单
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
2025年12月1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