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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残联领导班子
党组书记、理事长:印有谋
负责全面工作
党组成员、副理事长:关怀远
分管康复处、党总支、康复教育中心、基层工作维权处、扶贫教育、企业公司
党组成员、副理事长:洪玉芳
分管办公室、宣传文体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
鞍山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成员
名 誉 主 席: 张庆岩
名誉副主席:丁耀轩
主 席: 刘桂香
副 主 席: 王 哲 胡继民 柳玉秋 白雪洁 孟宪权 王玉海 李少言
委 员 :(按姓氏笔划为序)
丁 忻 王丽艳 王德伟 马妤娇 亢政辉 石金贵
田惠霞 孙 力 孙治国 孙德权 刘明久 刘兴顺
李中华 李祥鹏 周 恒 周岐安 张 顺 张宗江
张桂珍 单增福 赵 丽 赵义臣 洪玉芳 姚瑞雪
崔凤文 葛 枫 董庆玉
鞍山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职责
▲市残联机关:
(1)办公室
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、事务;负责市残联领导班子办公会务;组织起草有关规划、总结、报告;负责文秘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保卫和财务与行政事务工作。
(2)基层工作维权处
负责基层残联组织建设、干部管理工作,指导各县(市)区残联社区工作,培训残疾人工作者;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;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;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,承担各类残疾人协会的日常工作;开展法制建设;负责指导区、县(市)残联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;承办表彰优秀残疾人、残疾人工作者和助残先进的具体工作;联系主席团委员,承担市残联代表大会、主席团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。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维护残疾人权益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、法规草案,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、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、督导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。
(3)康复处
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;协调和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;指导基层开展肢体残疾康复、视力残疾康复、聋儿康复、智力残疾康复、精神病防治康复、社区康复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、残疾人用品的开发、供应以及相关服务;开展学术交流,组织康复工作人员培训。
(4)宣传文体处
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,宣传国家和省、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、政策;宣传报道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及助残典型;负责中国残联主办的报刊征订工作;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体育、艺术活动;选拔残疾人文学艺术人才。指导残疾人文化、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。
(5)教育就业处
协调市教育局起草制定残疾人教育法规、优惠政策、发展规划;指导残疾人教育工作,推动残疾人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;指导残疾考生高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以及盲文、手语的研究与推广。落实残疾人扶贫政策。
(6)党总支
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。 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、编制、人事和劳动工资;负责办理干部的调配、录用、考核、培训、任免、政审等相关手续;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;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人的招用、考核、晋级,技师聘任等工作;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,指导 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▲市残联直属单位:
△ 康复教育中心
一、中心简介
鞍山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始建于一九九六年。 隶属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,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16甲,建筑面积为3700平方米,现有编制28人(康复中心编制23人、辅助器具供应站5人)。承担全市听力语言儿童康复、肢体残疾儿童康复、智力残疾儿童康复、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、低视力验配及盲人定向行走、听力检测、耳膜制作、助听器验配、辅助器具供应站、假肢装配站、心理咨询服务、担负着全市六类残疾人等级评定、残疾人教育、培训为一体的机构康复服务和技术资源中心。
二、康复服务功能
(一)、听力语言儿童康复
听力语言儿童康复科成立于一九九六年,至今已有11年,拥有场地400平方米,语训设施完善和配套的听力检测、助听器验配、耳模制作为一体的康复设施以及听力残疾儿童活动娱乐场所,并拥有一支懂专业的优秀教师队伍。2003在年全省举行聋儿康复中心教师展示公开教学课竞赛中,参赛4名教师分别获得一等奖1个、二等奖2个,被省残联称为全省聋儿康复工作的龙头。每年入普幼、普小率达90%以上。“十五”期间被评为全省聋儿康复工作先进单位。2006年聋儿康复中心负责人李秀萍被评为鞍山市劳动模范、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。
(二)、开展听力检测、助听器验配、耳模制作
康复中心设有先进康复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,听力检测室设有纯音测听仪及脑干诱发电位和中耳分析仪,是为聋人提供听力测试和耳科医生诊断不可缺少的设备,通过各种测试方法可了解被测试者是否正常,确定听力损失程度和性质。同时还设有耳模制作室为聋人提供耳模制作和配带助听器服务。
(三)、肢体残疾儿童康复
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设有完善的康复训练场所和康复器材,有经过专业培训人员指导康复训练。训练中坚持以康复医学为主导,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医学相结合,对肢体残疾儿童进行PT、OT康复训练和辅导,提高恢复其功能。
(四)、智力残疾儿童康复
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,我们设有完善的康复训练场所和康复器材及配套的智力玩具,对智力残疾儿童开展感知、认识、语言交流能力等六个领域的康复训练。
(五)、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
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,我们拥有完善康复训练场所和专业康复训练师,对孤独症儿童我们进行早干预、早发现,采取针对性的综合康复手段进行教育训练。通过教育训练使孤独症儿童症状得到改善。并定期为家长举办康复训练有关知识培训班。
(六)、心理咨询
对有心理障碍的患者开展心理咨询、心理测试,心理诊断服务。
(七)低视力康复及盲人定向行走
开展低视力康复服务,填补鞍山地区低视力矫正和验配的空白。针对广大低视力有渴望康复的迫切愿望,2004年康复中心从省争取彩票公益金配发的低视力配镜箱等器具,我们成立低视力检测验配中心,对全市七个县(市)区视力筛查,配戴助视器收到较好效果。在工作中,我们的承诺以“四心” 即:爱心、细心、耐心和责任心的服务宗旨。
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能,制定训练计划,使盲人掌握一定的行走技能,达到独立安全的参与社会,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。
(八)、辅助器具供应站
承担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需求调查、转介、组织基层辅助器具服务网络,产品供应、信息咨询、普及知识、器具维修等业务功能,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便捷的服务。
(九)、假肢装配站
在中省残联的大力支持下、在市委、市政府和市残联的重视关怀下,我市假肢装配站于2004年10月完成建站,正式启动。市政府将拨给专项资金为鞍山地区缺肢贫困残疾人装配大腿假肢,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,提供就近就地便捷的服务。截止目前已为缺肢残疾人安装假肢150例,满意率100%。今年计划为缺肢残疾人安装大腿70例,小腿20例。
(十)、开展残疾人等级评定服务
对城区需要办理《中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,要依据国家制定的六类残疾标准,进行残疾等级评定。来中心评定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介绍信(单位、或所属辖区介绍信)和指定医院出示病历证明以及叁张免冠照片。经评定合格者,由医生书写残疾人评定报告单,康复中心盖章后,到所属辖区残联办理《中国残疾人证》。
办理残疾人评定咨询电话:0412-5536039
△ 就业服务中心
一、就业服务中心简介
鞍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是市残联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,办公楼坐落在铁东区湖南街144号(湖南明达世纪园附近),办公楼面积为570平,中心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,目前有职工11人。其主要职能为:负责全市的残疾人就业安置,管理残疾人待业人员,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,负责全市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,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,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,盲人保健按摩的培训、职称评定和保健按摩所开办的审批。
中心有正、副主任各一人,内部设两个职能科室
1、就业科:负责残疾人就业安置、职业介绍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,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,残疾人失业登记等工作。负责中心的文秘、组织、人事、财务、工会、总务、办公楼日常管理、车辆管理等工作。
2、培训科:负责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工作,盲人保健按摩的培训、职称评定和保健按摩所开办的审批,残疾人就业典型的宣传等工作。
二、就业中心职责
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开展对全市残疾人就业情况的调查摸底、登记建卡、劳动能力评估、失业登记、就业咨询、职业培训、职业介绍等;组织指导全市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;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。收缴、使用、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帮助残疾人个体从业;落实扶持措施;为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组织、指导和综合配套服务。负责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;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;扶持残疾人个体和组织起来就业; 盲人保健按摩培训,职称评定和保健按摩所开办的审批。
△ 企业公司:
负责公司所属职工的有关福利待遇,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的养老保险等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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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市残联办公室承办
联系电话:0412-5558865